082 自来水缴费
发布日期:2016-04-06 15:19:42 来源:德兴报社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自来水缴费标准:
一、居民生活用水: 1.05元/吨(含付息费0.1元/吨)按德价[2005]53号文执行
二、行政事业用水: 1.20元/吨(含付息费0.2元/吨)按德价[2005]53号文执行
三、工业用水: 1.30元/吨(含付息费0.2元/吨)按德价[2005]53号文执行
四、基建、经营用水:1.60元/吨(含付息费0.2元/吨)按德价[2005]53号文执行
五、特种用水: 3.10元/吨(含付息费0.8元/吨)按德价[2005]53号文执行
六、二次加压:享受二次加压的居民每吨在原基础上加收二次加压费0.2元/吨
按德价[2001]08号文执行
七、源水销售0.39元/吨 按德价[2005]48号文执行
八、供水工程验收:
1、住宅楼、商品房(民用住宅):100元/套
2、生产、经营、服务行业用户:120元/套
3、办公用户按每层楼:400元/层
以上按德价[2001]17号文执行
九、私人住宅用户接水(施工)费:
1、开挖施工费:140元/户
2、水表核准、安装、表前3米内水管安装:69元/户
3、技术设计、备案、查询等费:150元/户
以上按德价[2001]17号文执行
十、单位、营业、店面、单元楼用户(一户一表)接水(施工)收费:
1、开挖施工费:310元/表
2、水表核准、安装、表前3米内水管安装:69元/表
3、技术设计、备案、查询等费:200元/表
4、过户、迁户、消户手续费:单位200元/户,个人50元/户。
3米以外零星用工和水管安装费为Φ15—Φ25:10元/米,Φ45—Φ50:15元/米,Φ65以上和表内安装按每工日25元计收。材料费按实际收取。
以上按德价[2001]17号文执行
十一、修理工时工资:25元/工日 按德价[1999]22号文执行
十二、水表测试、拆装、修理费按不同表径收取劳务费
1、 Φ15mm每只表测试7元、小修1.5元、中修4元、大修6元、拆装20元;
2、 Φ20mm每只表测试9元、小修1.5元、中修5元、大修7元、拆装25元;
3、 Φ25mm每只表测试11元、小修2元、中修6元、大修8元、拆装35元;
4、 Φ40mm每只表测试13元、小修3.5元、中修7元、大修10元、拆装50元;
5、 Φ50mm每只表测试15元、小修5元、中修9元、大修12元、拆装60元。
以上按德价[2001]107号文执行
十三、水费滞纳金:每逾期一天按当月水费总额加收0.5%收取。
按德价[2001]107号文执行
十四、排污费:
居民生活用水0.80元/吨,30吨以上1.00元/吨。
工业用水0.80元/吨,行政事业用水0.90元/吨,经营和基建用水1.0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1.10元/吨。
按德府办字[2010]12号文执行。
十四、排污费:
居民生活用水0.80元/吨,30吨以上1.00元/吨。
工业用水0.80元/吨,行政事业用水0.90元/吨,经营和基建用水1.0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1.10元/吨。
按德府办字[2010]12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