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8 养路费用查询
发布日期:2016-03-30 16:30:29 来源:德兴报社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养路费用查询
收费标准
一、养路费
1、客车(含客货两用车)月征收180元/吨,其中含重点建设费75元。
2、货车(含正三轮摩托车、三轮简易车)月征收170元/吨,其中含重点建设费65元。
3、简易汽车月征收170元/吨,其中含重点建设费110元。
4、汽车挂车月征收119元/吨,其中含重点建设费45元。
5、二轮摩托车(含轻骑)每辆每月15元,侧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18元,均作重点建设费。
6、出租车(含旅游车)九座以下,月征收280元/辆。
7、不能载客货的特种车按其自重吨位减半后,按货车费额标准征收。
8、征费吨位从一吨起征,不足半吨按半吨计征,超过半吨不足一吨按一吨计征。
二、客货运附加费
㈠客货运附加费
1、客车:每月每座90元,在城市市区道路营运的中巴每月每座70元,城市出租车每月每座129元。
2、农用运输车每月每座75元。
3、正三轮摩托车每月每座120元。
㈡货运附加费
1、货车三吨至二十吨每月每吨48元,三吨以下(含六轮农用车)每月每吨54元,二十吨以上按车标准每辆运输用周转量计征。
2、全挂车每月每吨32元(汽车拖斗)。
3、客货两用车二吨以下
三、通行费
1、未实行计重收费的费率标准:
一级公路:摩托车、简易农用车每车次3元,二吨(含)以下每车次12元,二吨以上每吨次6元。
二级公路:摩托车、简易农用车每车次3元,二吨(含)以下每车次10元,二吨以上每吨次5元。
2、实行计重收费的费率标准(开放式收费公路)
一级公路:计费不足12元按12元计。
一、正常
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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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货总
重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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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1≤1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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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吨 <G1≤4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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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1>4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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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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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基本费率2.4元/吨车次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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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吨(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部分按2.2元/吨车次线性递减至1.7元/吨车次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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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吨(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部分,按1.7元/吨车次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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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过
公路承载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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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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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30%(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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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30%—10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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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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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
节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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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超部分按正常装载计费,超过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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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0%(含)以下部分按⑴款计收;超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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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0%(含)以下部分,按⑴款计收;超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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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公路:计费不足10元按10元计。
一、正常
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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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货总
重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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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1≤1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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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吨 <G1≤4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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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1>4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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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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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基本费率2.0元/吨车次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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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吨(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部分按1.8元/吨车次线性递减至1.4元/吨车次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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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吨(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部分,按1.4元/吨车次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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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过
公路承载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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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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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30%(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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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30%—10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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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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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
节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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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超部分按正常装载计费,超过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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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0%(含)以下部分,按⑴款计收;超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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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0%(含)以下部分,按⑴款计收;超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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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票办理范围及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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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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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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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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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所在乡、镇车辆挂本地牌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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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货车、挂车、简易机动车(月/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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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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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月/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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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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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三轮、二轮摩托车(含轻骑,月/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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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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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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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所在乡、镇车辆挂外地牌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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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货车、挂车、简易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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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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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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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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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三轮、二轮摩托车(含轻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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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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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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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所在县车辆挂本地牌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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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货车、挂车、简易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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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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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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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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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三轮、二轮摩托车(含轻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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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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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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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所在县车辆挂外地牌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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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货车、挂车、简易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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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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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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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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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三轮、二轮摩托车(含轻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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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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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公路通行车辆超过20吨以上(不含20吨)部分,每增加一吨每车次加收1元 (含二吨)每月每车100元,二吨以上每月每吨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