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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初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介绍

发布日期:2016-03-22 09:06:33   来源:德兴报社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初中入学:学完小学六年课程,按学区划分免试直接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由所在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教育科办理学籍并进行审验。
转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末或开学初办理,学期中途不予办理(家庭住址迁移、父母工作调动者除外)。学校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特殊情况除外)。
因父母工作调动或随户口迁移需正常转学的学生,由家长持调动手续或户口迁移证、学籍表和学校出具的转学证,到市教育局教育科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