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一胎生育证》的申请、审批、发放程序
发布日期:2013-08-10 00:00:00 来源:德兴报社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凡配偶双方或女方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保证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者可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到市计生委或乡镇计生办领取"办理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填好申请表后,带户口簿、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小孩一寸近照(1张)到夫妻双方单位或村(居)委员会加签意见;
(三)申请人带齐上述资料,到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审核,报市计生委审批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