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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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货运输经营许可和车辆营运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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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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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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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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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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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场地、设施、车辆到位,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即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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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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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分析,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3、企业章程文本;4、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委托书;5、拟投入自有车辆承诺书。包括专用车技术等级(1级),车辆数(不少于5辆),车辆类型、核定载质量。6、卫星定位系统(GPS)安装承诺书;7、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复印件;8、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照片等);9、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1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储备和处置措施等);11、公车公营承诺书及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驾驶员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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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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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受理、初审(1天)——货运科现场勘查(4天)——货运科及处领导提出意见、征求意见、 集体审批(8天)——窗口办结(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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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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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特殊原因,14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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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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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元/套。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公路运输证照收费并重新核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赣计收费字[2002]576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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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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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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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地点、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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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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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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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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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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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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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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