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介绍
发布日期:2013-08-10 00:00:00 来源:德兴报社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初中入学:学完小学六年课程,按学区划分免试直接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由所在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教育科办理学籍并进行审验。
转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末或开学初办理,学期中途不予办理(家庭住址迁移、父母工作调动者除外)。学校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特殊情况除外)。
因父母工作调动或随户口迁移需正常转学的学生,由家长持调动手续或户口迁移证、学籍表和学校出具的转学证,到市教育局教育科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