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幼儿园2016年秋季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6-09-19 15:07:58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一、招生情况:
1、招收幼儿年龄:3周岁——6周岁
2、班级:
小班:4个班 3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中班:原小班升中班,不招新生(不招范围2012年1月1日——2012年8月31日之间)
大班:4个班(原中班3个班升大班,扩招一个新生班)4周岁半(2011年9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大大班:原大班升大大班,不招新生
二、招生原则: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德兴市幼儿园招生将严格执行如下原则:
1、适龄幼儿3——6周岁;
2、就近入园的原则:?.满足以下4个招生条件的优先;?.同等条件的按登记的先后,择先入取。
3、特殊幼儿优先(但必须在预报名截止的时间范围内)
三、招生条件:
1、适龄幼儿(1分):
小班(3周岁以上)
大班(4周岁半以上)
2、户口(1分):
德兴市银城镇户口(查看户口本)
3、居住地(1分)
有彩虹桥至南门新区的居住房产证,包括(查看户口本和父母居住的房产证——与父母同户同住)
4、父母工作单位(1分)
在南门新区工作(查看工作证或单位证明)
5、特殊幼儿:烈士子女、军属子女、招商引资子女、小吴园失地家庭优先(查看相关证件)
凡符合以上规定年龄,请到幼儿园登记(所有证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将及时告知录取情况。
四、预报名登记时间:2016年6月19日上午8:30。
附:所带原件和复印件说明
1、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和幼儿所在页);
2、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交付证明;
3、父母工作证或单位证明;
4、特殊幼儿相关证明。
德兴市幼儿园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