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业务登记
发布日期:2016-08-17 09:29:44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防震减灾局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材料 |
1、《德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登记表》一式2份; 2、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1份; 4、《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许可)证》、《地震安全性评价个人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出具的有关该工程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 |
许可程序 |
1、申请 2、窗口受理 3、审查 4、备案登记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朝阳路72 |
联系电话 |
0793-7516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