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发布日期:2016-08-17 10:11:00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城市管理局 |
许可依据 |
《城市供水条例》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材料 |
1、申请报告;2、行政许可申请书 |
许可程序 |
由自来水公司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公用事业管理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审批处领导复审,最后由主管领导签署最终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公共事业管理股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证或复文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金山大道城市管理局(国土大厦东100米) |
联系电话 |
15870985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