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7-11-22 14:42:30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工商局 |
许可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三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四、六条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条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 |
申请材料 |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
许可程序 |
该许可事项由上饶市行政中心工商局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审批处领导或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食品流通许可证 |
许可期限 |
如无特殊原因,三十五个工作日内。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市行政服务中心(乘坐市内公交2路车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