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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7-11-22 14:42:30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工商局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三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四、六条

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条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

申请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许可程序

该许可事项由上饶市行政中心工商局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审批处领导或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食品流通许可证

许可期限

如无特殊原因,三十五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市行政服务中心(乘坐市内公交2路车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