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子经营许可
发布日期:2017-11-22 14:44:35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林业局 |
许可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5号,2002年11月2日公布)。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材料 |
1、相应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含林木种子目录);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照片和资金证明材料3、林木种子加工、包装、贮藏设施设备(经营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的,有种子冷藏设施)和林木种苗检验仪器设备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和照片;委托其他种苗质量检验机构代为检验的,应出具委托检验书原件和受委托的种苗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证明 4、林木种子检验、储藏、保管等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申请领取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提供自有品种的证明或选育目的品种情况介绍。 |
许可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收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每证10元 |
收费依据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计价格[2002]2672号)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市林业局(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银城街道聚远大道森林公安局林业局) |
联系电话 |
0793—7585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