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核准
发布日期:2016-08-17 15:05:13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交通运输局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材料 |
1、申请函;2、相关资质材料;3、设计图纸。 |
许可程序 |
个人或单位申请→公路站受理→现场勘验检查→交通局长办公会研究→主管领导审批→公路站发放许可决定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6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德兴市金山大道(市内公交6路车交通运输局站下) |
联系电话 |
0793-75187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