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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道(所辖路段)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审批

发布日期:2017-11-22 14:44:55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上饶市公路管理局德兴分局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上饶市公路管理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即可受理。

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立项批复原件 2、设计文件 3、单位介绍信 4、施工期间车辆安全通告措施 5、路产恢复方案 6、施工计划、平面设计图

许可程序

该许可事项由市公路管理局窗口受理。先由经办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意见后,申请单位与管辖路段路政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实地勘察,填写路政管理审批表,审批通过后收取占用、赔(补)费并签订协议书,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证。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5/平方米/每天

收费依据

赣发改收费(2013978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工作日

银城街道滨河大道29号

联系电话

0793-758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