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发布日期:2017-11-22 14:46:52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人保局 |
许可依据 |
《江西省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材料 |
1、书面申请书;2、申请人的《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3、安全保卫、消防 |
许可程序 |
1、全市性人才交流大会的筹办单位提交会议主旨、场所、拟进场招聘单位数量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聚远大道与金山大道交叉口东南100米 |
联系电话 |
0793—78183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