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
发布日期:2016-08-17 10:01:12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环保局 |
许可依据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
许可条件 |
申请条件符合法定要求 |
申请材料 |
1、申请函;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其他附件 |
许可程序 |
1、企业申请 2、窗口受理 3、审查 4、局领导审批 5、核发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4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新营街道金山大道紫东苑西北 |
联系电话 |
0793—7517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