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发布日期:2017-11-22 14:49:46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文广局 |
许可依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许可条件 |
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4、有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必须是非住宅用途的场所;5、不得设立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材料 |
1、申请报告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租赁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4、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5、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出入口照片和建筑物外观照片。6、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7、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
许可程序 |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
法定时限 |
35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
联系电话 |
0793﹣7518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