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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发布日期:2017-11-22 14:49:46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德兴市文广局

许可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许可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4、有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必须是非住宅用途的场所;5、不得设立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租赁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4、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5、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出入口照片和建筑物外观照片。6、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7、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许可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法定时限

35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联系电话

0793751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