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与考古发掘中的重要发现对外公布审批
发布日期:2016-08-15 15:58:10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文广局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摄管理暂行办法》及赣府发[2014]12号 |
许可条件 |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有足够的能力可以确保拍摄文物的安全;3、有足够的能力承担由于拍摄活动而造成的文物损坏的法律责任。 |
申请材料 |
1、申请函(加盖公章);申请函内容应包括:申请机构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拍摄项目名称及目的;拍摄时间及地点;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2、具体拍摄方案;3、考古现场、人员及安全防护措施;紧急情况应急方案;4、考古发掘单位意见;5、管理使用单位意见。 |
许可程序 |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南门新区文化艺术中心 |
联系电话 |
0793﹣7518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