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名“德兴市”新办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2016-08-17 09:40:54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民政局 |
许可依据 |
《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3号)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材料 |
1、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适合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可行性报告; 4、企业与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复印件; 5、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证明材料; 6、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7、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 8、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每位残疾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9、残疾人职工岗位说明书; 10、企业内部道路和建筑物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证明。 |
许可程序 |
先由窗口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审批科领导签署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市行政服务中心(乘坐市内公交2路车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
联系电话 |
0793-7525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