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在线服务 >> 市民办事 >> 房产售租

业主委员会备案

发布日期:2016-08-15 10:14:41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德兴市房产管理局

许可依据

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许可条件

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

申请材料

1、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审批表; 2、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5、管理规约; 6、业主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及分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许可程序

受理、调查、核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市行政服务中心 (乘市内公交2路车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联系电话

0793—752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