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备案
发布日期:2016-08-15 10:14:41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房产管理局 |
许可依据 |
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
许可条件 |
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 |
申请材料 |
1、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审批表; 2、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5、管理规约; 6、业主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及分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许可程序 |
受理、调查、核准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市行政服务中心 (乘市内公交2路车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
联系电话 |
0793—7522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