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临时)
发布日期:2017-11-22 10:16:57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城乡规划局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德兴市城乡规划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即可受理 |
申请材料 |
1、《建设工程规划申请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土地使用意见; 4、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地质勘探报告,建筑(市政)测量图,设计方案(平面、里面、剖面及效果图)各一套及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件复印件;综合测绘竣工图; 5、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查意见; 6、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材料。 |
许可程序 |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市行政服务中心(乘2路车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
联系电话 |
0793-7818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