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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7-11-22 10:16:41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德兴市房管局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2425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开发项目的工程进度达到以下标准:按开发项目工程基础以上计算,完成主体工程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申请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许可程序

该许可事项由市房管局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初审意见,在查看预售项目现场后提交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许可证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联系电话

0793—7514340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 (乘2路车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