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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周岁以下出生上户、立户分户、省内户口迁入、迁出、死亡户口注销、三投靠农转非非转农

发布日期:2016-08-15 10:34:36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德兴市公安局

许可依据

《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许可条件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报告

许可程序

1 本人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 2 由派出所所长或教导员审核签字 3、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居民户口簿5.00(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工本费) 2、户口准迁证6.00元(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准迁证收取工本费) 3、户口迁移证6.00元(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收取工本费)

收费依据

1、赣价费字(200046号、财综[2012]97 2、赣价费字(1992201号、财综[2012]97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

联系电话

0793-751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