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发布日期:2017-11-22 10:18:40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公安局 |
许可依据 |
《居民身份证法》 |
许可条件 |
本地村(居)民 |
申请材料 |
居民户口簿 |
许可程序 |
1、 本人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 本人照相,持照片回执单到户政窗口 3、户政窗口对申请人进行户口信息核对,进行办理。 |
法定时限 |
3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10元/证 |
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 |
联系电话 |
0793-7510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