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审批
发布日期:2017-11-22 10:21:34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市卫计委 |
许可依据 |
《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材料 |
1、本人申请。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
许可程序 |
1、本人申请2、县级审批3、到省级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性别鉴定。 |
法定时限 |
7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内公交2路车至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
联系电话 |
0793-75187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