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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发布日期:2016-08-15 15:13:57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德兴市交通运输局

许可依据

《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如申请人是个体经营者,不需提供);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4)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5)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6)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的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租用场地的书面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和土地使用证明;(7)有关客运服务、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文本。

许可程序

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城客股核查所领导审批发证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5/本,道路运输证8/

收费依据

赣计收费字(2002567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工作日

交通运输局(市内公交6路至交通运输局站下)

联系电话

0793-751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