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发布日期:2016-08-15 15:13:57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交通运输局 |
许可依据 |
《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材料 |
(1)《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如申请人是个体经营者,不需提供);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4)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5)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6)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的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租用场地的书面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和土地使用证明;(7)有关客运服务、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文本。 |
许可程序 |
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城客股核查→所领导审批→发证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6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5元/本,道路运输证8元/本 |
收费依据 |
赣计收费字(2002)567号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交通运输局(市内公交6路至交通运输局站下) |
联系电话 |
0793-7514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