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发布日期:2017-11-22 10:25:54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许可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五条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材料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批准文件;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管理组织成员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有关规章制度文本;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明;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 |
许可程序 |
受理申请;实地查看;提出审核意见;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德兴市德兴大厦18楼,市内公交2路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
联系电话 |
0793-7568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