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发布日期:2016-08-17 09:24:09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气象局 |
许可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8项、《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 |
许可条件 |
(一)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二) 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三)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了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
申请材料 |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二)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2、总规划平面图; 3、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4、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三)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3、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4、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
许可程序 |
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初审意见,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将审核结果交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证或复文。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9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岁寒山路兰竹巷2号 |
联系电话 |
0793-7516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