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在线服务 >> 市民办事 >> 其他

国有资产处置批复

发布日期:2017-11-22 11:05:24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德兴市国资办

许可依据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单位处置资产并取得处置结果的凭证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许可程序

1、行政申请 2、窗口受理 3、审查 4、领导审批 5、窗口发送批复文件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银城南路12号

联系电话

0793-7507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