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核发
发布日期:2016-08-15 15:27:40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文广局 |
许可依据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18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
许可条件 |
(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指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成册、折页或散页印刷品,不包括机关公文性的简报等信息资料;(二)《关于开展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新出报刊[2004]18号,下同):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一律采用刊型,装订成册,不得以报型或散页形式出现,周期限定为半月以上;(三)《关于开展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含县级)单位不得办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四)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不得使用“××报”、“××刊”或“××杂志”等字样,必须注明“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印刷时,应在明显位置完整地印出“内部资料准印证”编号,不得省略或假冒、伪造。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所设有关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五)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不得刊登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5.泄露国家秘密的;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7.侮辱或诽谤他人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六)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在社会上征订发行,不得传播到境外,不得拉赞助或搞有偿经营性活动,不得用《准印证》出版其他出版物,不得与外单位以“协办”之类形式进行印刷发行等;(七)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每年12月办理重新核发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其《准印证》自动失效。 |
申请材料 |
1.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编印目的、内容、发送对象、印张数、印刷期数、册数、开本等); 2.申办有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须持有上饶市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填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申请表》 |
许可程序 |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德兴市文广新局(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南门新区文化艺术中心,最近公交站点站点1路车“艺术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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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93﹣7518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