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延续执业注册许可
发布日期:2016-08-17 09:15:13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德兴市卫生局 |
许可依据 |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江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办法》 |
许可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其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由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提出申请; 3、每年获得规定的护理继续教育学分; 4、延续注册采取集体办理方式进行。 |
申请材料 |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执业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4、继续教育学分证(原件); 5、延续注册汇总表(信息系统产生); |
许可程序 |
1、统计制表。德兴市卫生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的式样印制《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填写延续注册汇总表。 2、单位初核。延续注册申请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执业机构。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并由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在《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3、录入信息。将护士延续注册信息预录入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 4、复审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延续注册条件的材料及录入的信息软件统一交市卫生局医政股,经过审核后在注册栏内据实填写注册信息、年限,并加盖“××卫生局护士注册专用章”。 5、护士注册有效期5年,每5年办理一次,并于当年的年底前结束延续注册。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许可时限 |
7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银城中路319号 |
联系电话 |
0793-7511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