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准
发布日期:2017-11-22 10:29:19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单位 |
市卫计委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3条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江西省上饶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即可受理。 |
申请材料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合格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校验、变更表格相同); 2、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3、原发《合格证》; 4、新办《合格证》、新增加服务项目的人员:1、须进行实践操作考试。2、提供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5、县(市、区)计生委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
许可程序 |
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员负责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再由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管理人员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作出准予执业及批准执业项目的决定。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核发《合格证》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内 |
许可时限 |
7个工作日内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
工作日 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银城中路319号 |
联系电话 |
0793-75187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