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5-12-21 08:50:52 来源:德兴报社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记者 黄山报道:为鼓励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提高残疾人及其家庭收入水平,近日,我市出台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暂行办法,以促进残疾人同步小康。
据了解,我市将从每年收取的残疾人保障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并列入残保金年度支出预算。扶持范围为我市年满18周岁以上,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具有德兴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主要方式为无偿扶持、免息借款和贷款贴息三种。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申请无偿扶持的必须是残疾人创办、领办、合办3年以上的,并达到省、上饶市和本市示范点创建条件的企业和经济实体。列为省、上饶市、德兴市各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的,分别可给予8万元、6万元、4万元以下资金无偿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或与其他人合伙创业的,且法人代表为残疾人本人的,未获得政府其他贷款的,可向市残联申请创业免息借款,借款标准为5-10万元。创业贷款贴息补助贴息期限最长达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