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妇联工作职责及领导班子
发布日期:2013-11-12 08:04:37 来源:德兴市妇联 阅读次数:次 转发请注明出处: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一、工作职责
(一) 团结、动员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 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 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四)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五) 坚持党建带妇建,加强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六) 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班子
主 席:宋慧英
副主席:李 莹
副主席:张春莲
截止目前,市妇联工作机构设为办公室、综合部,配专职干部5名。非常设机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办公机构亦设于市妇联,其日常工作由市妇联承担,维权电话:7522345。